跳到主要內容區

說明:

一、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系級學生經加、退選後應補、應退學雜費金額之明細, 均以 E-MAIL 方式個別通知,請同學仔細查對,如有疑問請至出納組查詢。

二、凡需補繳各項費用(含前期欠款)之同學,請於 11 月 22日前至出納組繳交。

※三、(1)申請就學貸款、就學優待減免可退費之同學,訂於 11 月 12 日將退費金額撥入同學繳予生輔組登錄之個人郵局帳戶內。
          (2)其他溢繳可退費的同學若已提供個人郵局帳戶,則於 11 月 12 日將退費金額撥入郵局帳戶內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3)辦理就學貸款經台灣銀行審查後未符合資格時,請同學仍需將退費金額繳回,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如有前述情況請至出納組繳回款項。
四、收退費項目:加退選後之教育學程、輔系雙學位等學分費、語言視聽費、就學貸款、就學減免等差額費用

五、未提供郵局帳戶退費之同學,請依以下指定之退費年級承辦時間攜帶【印章、學生證】至出納組辦理退費。
退費時間:上午 09:00~下午 04:00※出納組中午時間亦提供服務,可以正常辦理退費,請同學善加利用。
一年級 108 年 11 月 12 日
二年級 108 年 11 月 13 日
三年級 108 年 11 月 14 日
四年級(含延畢生)108 年 11 月 15 日
*以上退費各年級均含研究生及在職專班生。
*下午退費時間至四點截止,逾時無法受理,敬請配合。

各承辦業務負責人及分機號碼如下:
出納組承辦人: 李小姐(11314) 、林小姐(11313)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就學貸款承辦人: 鄭小姐(11212)   就學優待減免承辦人:洪小姐 (11213)

瀏覽數: